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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人才十条事业单位引才政策

发布时间:2023-07-15 14:52: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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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保定事业单位引才及纳编(一)适用范围2020年11月6日后,我市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硕士、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二)基本流程选聘引才。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硕士、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体参照《保定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

保定事业单位引才及纳编

(一)适用范围

2020年11月6日后,我市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硕士、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流程

选聘引才。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硕士、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体参照《保定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保人社字〔2018〕234号)办理。

调动引才。引进已具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人才,按照“身份对等、双向选择、统筹调配”的原则,在用人单位有空编的基础上,经主管部门同意,按部门职责分工,报组织、人社审核并办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后,直接由组织人社部门核发商调函,办理后续调配及编制实名制等有关手续.

(三)编制部门需履行的程序

1 .用人单位提出用编申请。根据工作需要,市直事业单位需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首先向市委编委办报送《关于使用编制的请示》,需说明单位的编制性质、编制数、实有人数、空编数和拟进入人员的具体情况。

2 .编制使用核准.市委编委办按照编制使用核准政策对申请单位的空编和拟进入人员情况等进行审核,按程序出具《保定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通知单》。编制使用核准后,用人单位按照《保定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

3 .办理入编实名制登记。用人单位凭《保定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通知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到市委编委办办理入编.市委编委办核准后,出具《保定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卡》,并进行实名制登记。

(四)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 受理地址:东二环人才大厦11楼;

联系电话:0312-5037344 (选聘);0312-5037954 (调动);

市委编委办 联系电话:0312-3088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