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工作开始了!为儿女参保献爱心,为父母参保尽孝心、为自己参保安心,为了保障您能及时参保并享受医保待遇,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一、缴费时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为9月至12月25日(每月1日至 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二、参保对象
1、具有新区户籍,年龄满18周岁的人员;
2、具有新区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就读的在校学生以及非在校的18周岁以下的新区户籍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新区生源的在校学生;
3、在新区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籍人员;取得新区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居民、港澳台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已在新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籍人员的未成年子女;
4、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的其他人员。
三、缴费标准
雄安新区缴费标准分两档,实现“多缴多补”“多缴多得”。
四、缴费方式及流程
1.微信缴费: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社保缴纳→点击个人社保缴费→输入个人信息→点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选择缴费年份度→选择缴费金额确定后输入联系电话缴费即可。
2.其他方式缴费:对于不能使用网上缴费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缴费的,可在税务局征收大厅进行现场代缴,或联系村级代办员代缴。
五、咨询电话
如您还有其他参保缴费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电话:0312-5561062、0312-556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