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农业高等院校及非农院校涉农专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限应届毕业生及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数量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大学生农业职业经理人岗位信息表》(附件),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员须在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计算年龄、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7月31日。
8、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所报岗位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