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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中心血站2021年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2 15:15: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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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保定市中心血站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非在编卫生技术人员,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和方式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

保定市中心血站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非在编卫生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职称、专业和技能等相关条件:

(1)护理人员3名:高中起点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9日之后出生);

(2)检验人员5名:高中起点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6周岁以下(1985年4月9日之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和服务意识,综合素质较高;

6.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能服从工作安排。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 发布公告

2021年4月9日通过保定市中心血站官网和保定献血微信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6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提交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需粘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份;

(2)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有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护士执业证原件、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报名地点:华电路736号保定市中心血站组织人事部(915房间)。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应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笔试

1.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通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2.笔试血站自行组织,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

3.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4.当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五)面试

1.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提问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出生日期晚者。

2.体检工作在血站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血站对体检合格人员档案进行审核。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依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个人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卫健委备案。拟聘人员经岗前培训并通过试用期、见习期考核合格后,与血站签订劳动合同书。

四、其他需说明事宜

(一)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二)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请随时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4.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报名、考试现场;

5.现场经检测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处理;

6.应聘人员须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7.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凡违反河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2-7553059

监督举报电话:0312-7553063

附件:保定市中心血站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

保定市中心血站

2021年4月9日